每天男生会拉我到没人的地方_同学把我带回家做那个作文500字

时间:2022-7-19 9:26:39 品花楼

  傍晚,地铁二号线迎来了晚高峰。

  

  樱湖东路站,d入口,李言单跨着背包汇入人流。

  

  这里虽然拥挤,却无人交谈,只有匆匆的脚步声,规律的广播声,以及地铁进出站时“咣嗤咣嗤”的声音。

  

  如同周围随处可见的上班族一样,李言也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高中生。

  

  非说的话,他更邋遢一些,衬衫没有塞进裤腰,袖子卷得一长一短,头虽然干净到能闻到洗水的香味,但也确实很久没有修整了。

  

  怎么看都是学习不好的那类。

  

  但其实他成绩还不错,邋遢的打扮只是因为舒服,慵懒的神色也是为了放松。

  

  与其时时刻刻打鸡血,一边走一边背单词,不如营造一种随随便便也不差的感觉。

  

  虽然这是高中阶段装酷的想法,但李言自信三十岁时依然会这样。

  

  “列车即将进站,请站在安全线内。”

  

  伴着广播,列车准时入站。

  

  嚓——

  

  车门左右打开,李言顺着队伍涌入车厢。

  

  像是看不见空座一样,他径直走到了内侧的开门口前,靠着栏杆摸出手机,点开了一个名为“作家助理”的app,而后随性地扫视周围。

  

  每晚6点1o分的8号车厢,总会有很多熟面孔。

  

  几天不见,灰西装老哥的头又少了一些。

  

  接孩子的胖阿姨昨晚怕是吃火锅了,下巴上长出了新的油痘。

  

  至于不远处穿着夏式制服白衬衫的林珊璞,正紧抿着嘴,恨恨地抓住把手,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。

  

  月考第一还不满足吗?

  

  李言之所以知道她的名字,因为他们根本就是同班同学,甚至还是邻居,高一开学一个月来,经常乘坐同一车厢回家。

  

  头几天,他们还是会打招呼的,甚至还尬聊过,不过第二周开始,李言就自觉地躲开了,久而久之便形同陌路。

  

  这纯粹是李言的个人原因,他讨厌跟其他人一样,尤其是面对漂亮女生的时候。

  

  林珊璞就是那种漂亮女生,还不是那种常规的漂亮,是一看就很有灵气的那种,清新狡黠,完全找不到第二个。

  

  如果说人类对美貌的认知是尖脸大眼,那林珊璞就是剑走偏锋,从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冒了出来。

  

  如果世界上存在一个穿越过来的精灵族少女,大概就是她了吧。

  

  但这并不关李言的事情。

  

  学校里,想方设法刷存在感,只为与林珊璞多说一句话的男生已经够多了。

  

  还有死水一潭的班级微信群,每次她一说话,半个班的男生都会像春节抢红包一样热闹。

  

  那些男生应该也知道,这样的行为毫无意义。

  

  大约只是在享受接近漂亮女生的期待感。

  

  反正李言并不追求这种快乐。

  

  他自诩是个现实、清醒的人。

  

  正常的学习,毕业,工作,然后与自己情况差不多的女士结婚,这才是大概率的人生,要紧紧抓住的东西。

  

  其它不切实际的梦想,不计代价的投入,都将成为反噬自身的痛苦,还会狼狈不堪。

  

  不过,必要的娱乐还是要有的。

  

  比如现在,观察周围的人,这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。

  

  李言会在脑海中描述他们的过往与未来,勾勒他们此时此刻的心态,甚至为每个人安插独特的癖好。

  

  然后,把这些角色塞进一个存有戏剧冲突的场景……

  

  Bang!

  

  宇宙大爆炸!

  

  故事产生了!

  

  这才是李言真正的乐趣。

  

  也是他真正享受的身份——

  

  小说作者。

  

  初二开始,李言便以“野犬”为笔名,在网络上表小说。

  

  至今,已创作了13部作品。

  

  总计字数——

  

  91万!

  

  好吧……

  

  其实仅仅是13个开头罢了,无一完本。

  

  无聊了就太监掉,最长的也只有12万字。

  

  更加令人不耻的是,他竟然没换过笔名!

  

  13部太监作品,像是羞耻演出一样列在野犬的名下。

  

  毫无疑问,评论区最多出现的词汇就是“太监”。

  

  李言自己倒是无所谓,几乎从来不删帖。

  

  就像打游戏一样,写作只是娱乐消遣,不可能成为主业。

  

  自然而然地,写到没有激情了,无趣了,放下就好了。

  

  写下最棒的故事,哪怕只有几百字。

  

  这就是李言无耻的创作理念。

  

 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他算是成功了。

  

  如此恶贯满盈的他,竟然拥有了几百位稳定的读者。

  

  确切的说,应该是“很不稳定的稳定读者”。

  

  看着最新太监作品《报恩猫猫说好了变女友,结果变了JoJo》的评论区,李言不禁胯下一紧。

  

  【nmd!为什么!!】

  

  【不是写得好好的吗?】

  

  【每天拉屎的时候就指着看这个了!!】

  

  【旁友们冷静……这次足足写了51933字,已经远平均期待了。】

  

  【md,唯独对野犬老师……恨不起来啊!!】

  

  【能坚持这么久不换马甲也是够刚的……】

  

  【拉黑了,一辈子也不看这个人的书了。】

  

  【作者给个地址吧,送你点礼物(笑嘻嘻)。】

  

  李言很感激这些读者,无论嬉笑怒骂,都为他们点了赞。

  

  但是对不起诸位,那种上百万字的大长篇,真的做不到。

  

  谁发明的长篇小说这种东西,几万字的短篇不是更有趣嘛。

  

  咣——哧——

  

  地铁突然一个急停。

  

  整个车厢站着的人都向前方晃了一下。


每天男生会拉我到没人的地方

  

  还有没人摔……

  

  嗵!

  

  一个女生扑倒在李言面前。

  

  还好双手在最后时刻撑住了地面,形成了一个趴跪的姿势。

  

  这是很难得的姿势,作家的观察之眼不可遏制地启动了。

  

  这个衬衫,这个长,这个黑皮书包,这个白运动鞋和棉袜……

  

  刹车而已,林珊璞你怎么能扑出这么远?你也是JoJo?

  

  怀着这样的荒诞妄想,李言连忙俯身去扶。

  

  哐!

  

  光顾着“观察”,手机掉了……

  

  而且刚好掉在了林珊璞面前,屏幕朝上。

  

  只见林珊璞后背一躬,跪着就不动了。

  

  李言暗叫不妙,但也不好太慌忙,只好缓缓俯身去捡,尽量不要惊到她,就像要偷猫猫的毛球一样。

  

  突然!

  

  林珊璞一个机警仰头,四目相对。

  

  “你是野犬?!”她像是精灵抓住了偷林子里香蕉的凶手一样,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喊出了那三个字——

  

  “死太监!!!”

  

  顿时,李言浑身的毛孔都炸开了。

  

  那些扬言要寄刀片的读者,一个个凶狠的Id像走马灯一样浮现。

  

  似乎只有人快死的时候才这样?

  

  老太监的报应……

  

  终于来了么……

  

  生死一线,李言选择了顽强。

  

  “我不是野犬……只是在看他的书……”李言狞着脸,一边试探性摸向手机一边骂道,“野犬这个死太监,偏偏又这么有才,我恨不得干死他。”

  

  “你就是!”林珊璞手一抽便抓过手机,使劲划拉起屏幕,逐渐咬牙切齿,“这个软件是作家助理,只有作者才有。”

  

  “…………”李言擦了把汗。

  

  妈的,这个女人比体育课跳马的时候还要灵活。

  

  文斗武斗都干不过啊……

  

  李言只好硬笑着伸手:“都是同学,有话好好说……”

  

  林珊璞却身子一缩,机警地护住了手机。

  

  最初的惊讶过后。

  

  杀气,逐渐浮现。

  

  她眯眼盯着李言,扶着栏杆,缓缓起身,

  

  在这个过程中,整个人的气质和表情都在肉眼可见地变化,好像伴着什么史诗交响乐一样,有种……恶鬼降临的感觉。

  

  而且是终于找到仇人,大仇将报的恶鬼。

  

  李言慌得干吞起口水,喉结起伏之间,不住后退。

  

  直至后背撞上了车厢内门,退无可退。

  

  不好,在现实中被读者抓住了。

  

  怕不是要被干死!

  

  等等。

  

  李言嘴一张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

  

  我写的不是女孩子看的小说啊。

  

  偶尔还有些涩涩的,5oo字就会开一次车。

  

  就是说……

  

  “林珊璞,你……”李言稳住心态,眯起双眼向前一探,眉色逐渐深邃,“你原来喜欢看这种作品?我记得语文课读你范文的时候,不是号称只看《百年孤独》那样的小说么?”

  

  “!”林珊璞一个抽缩,脸呼嚓一下就全红了。

  

  本来抓到了太监作者的她,顿时气势全无。

  

  李言这可就稳了,一探手便抓回了手机。

  

  “井水不犯河水。”李言低下头,用袖口擦着手机道,“你不告诉别人我的笔名,我也不会吐露你的癖好。”

  

  “……”林珊璞攥着拳头可恶了起来。

  

  不甘,不爽,却又无能为力。

  

  好想再欺负一下。

  

  李言这才想到,她月考第一都闷闷不乐,大概就是因为刚刚太监的新作吧。

  

  对她来说,我的小说,竟然比考第一还要重要么……

  

  “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?”林珊璞侧过头,咬着嘴唇很久才挤出一丝声音,“明明写得很好啊……”

  

  这还是李言第一次获得当面的赞赏。

  

  他也不知该如何面对,就下意识地狂揉着后脑勺支支吾吾起来:“谢谢……可我是个老太监……”

  

  “太监怎么了,还会长出来的。”林珊璞好像突然被注入了勇气一样,猛抓起李言的双肩,一个劲儿地点头,“我从初二开始,最难的日子,都是靠野犬的故事撑过来的!”

  

  李言猛咽了口吐沫:“初二……你是从我第一本书开始看的?”

  

  “对,《艾莉的乡村生活》。”林珊璞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很悲伤的事情,逐渐低下头来,“艾莉和小动物们明明那么快乐……喵斯琪眼看就要生下小猫了……为什么要突然终结呢……至少让小猫来到这个世界啊……”

  

  林珊璞说着擦了把眼角:“那天我哭了好久……还把野犬拉黑了,誓一辈子不看的……”

  

  看着她的样子,李言也不禁一酸,头一次有了实体的愧疚感。

  

  “可一看到有新书……又想也不想就点开了……”林珊璞抬起头,委屈不甘地看着李言,“还是那么有趣,还是那么开心,还是那么短!!!”

  

  李言慌得又狂揉起后脑勺,“灵感就是这样,很快就会消耗掉……”

  

  正说着,车内广播响起。

  

  “冬青街,到了,换乘八号线的乘客,请……”

  

  李言忙随着人流往外挤,也不敢看林珊璞,故意轻松随意地嘟囔道:“到站了到站了,记得保密啊。”

  

  就这么闷头逃出车厢后,他才想起来,林珊璞也该这站下的。

  

  蓦然回头。

  

  林珊璞仍然站在车厢内。

  

  一动不动地拉着把手。

  

  委屈不甘地看着自己。

  

  任车厢门关上,出站驶远。

  

  不知过了多久,李言才从呆愣中抽离。

  

  眼前,只剩下空洞幽黑的隧道了。

  

  让读者难过的感觉……

  

  原来是这样啊。

  

  ……

  

  冬青街一号作为一个老小区,院子本还算宽敞,但如今停满了轿车,搞得人很难有散步的欲望了。

  

  李言一路走进7号楼三单元的门洞,踏上墨绿色的掉漆老电梯,按下了14。

  

  与大多数同学不同,他是自己租房住的。

  

  并非是家庭破裂,只是他家太远了。

  

  中考的时候,看樱湖高中这个名字很酷,往年高考分数也不差,就随手报了,结果被录取了才现,每天单程通勤要1个半小时,来回就是三小时。

  

  于是李言向父母保证每天多学习三小时,磨了很久才拥有了独租的特权。

  

  虽然只是一个二十平米朝东的小一居,也总比在公交上浪费生命要强。

  

  下了电梯,走到自家门前,摸钥匙开锁的功夫,他不禁望向了隔壁。

  

  打开那道高档的棕色防盗门,就是林珊璞的家了。

  

  中介介绍过,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大四居。

  

  最初聊天的时候,林珊璞好像说自己也是独居来着。

  

  当时李言就想,如果是租房的话,一个人怎么都用不到这么大。

  

 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,停留在“认识”就好了,多了都是浪费感情。

  

  想着地铁出站时,车厢内林珊璞那幽怨的表情……

  

  怕是已经恨死自己了。

  

  唉,反正大家也是路人,恨就恨吧。

  

  李言进屋撞上了门,扔下书包后,顺势扑倒在旧布沙上。

  

  歪过头,开始呆。

  

  烦躁的是,眼前空空的电视墙,越看越像地铁车厢的窗户……同学把我带回家做那个作文500字

  

  林珊璞那幽怨的眼神再次浮现。

  

  李言只好扭身闭眼。

  

  算了。

  

  封笔吧。

  

  虽然喜欢,虽然很享受,虽然有那么一点点才华。

  

  但总不可能真的成为小说家。

  

  野犬再表作品,也只是让更多人难受罢了。

  

  林珊璞也是。

  

  只是偶然的成为了同学、邻居和读者。

  

  不可能再怎么样了,连一个表情都是多余的。

  

  李言仰过身,双手拍在肚皮上,仰望着昏暗的天花板,自言自语。

  

  “命运开过最残忍的玩笑就是——每天男生会拉我到没人的地方”

  

  “偶尔让平凡的人,看到触不可及的梦想。”

  

  说到这里,他忽然又窜起身,从茶几下抽出本子匆匆记下了这句话。

  

  想到什么有点意思的东西就记下来,这也是小说作者的习惯了。

  

  写下这句话后,李言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抛弃了这个身份。

  

  站起来,扔掉本子,拍拍脸,深呼吸。

  

  “吃饭,学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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